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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头儿子》版权也敢侵犯?央视动画再获胜诉,得到80万侵权赔偿

来源:北京消费网| 2019/9/5 15:27:51|

甭管你是90后00后,亦或者是10后,对于《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这部国产动画来说,都应当属为各位小伙伴的童年共同记忆---95年上线了初版,13年又再次推出了全新系列,基本涵盖了所有人群代际。

甭管是人物设计,还是剧情展现的模范家庭模样,都均深入到了适龄儿童以及陪伴他们观看动画的家长心目中。

甚至在如今的二次元圈中也能够经常看到网友对剧中出现的“梗点”进行恶搞性的解读---

为何大头儿子的头和小头爸爸的头差距那么大呢?隔壁家的老王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大头儿子家住上海的独栋别墅,并且也经常参加诸如骑马,滑翔,出国旅行等等的高消费活动,难道说大头儿子就是所谓的“隐形富豪”吗?

甭管真相如何,能够引起如此之多的舆论关注,相信也足够确证《大头儿子》动画在商业上已经取得了绝无仅有的成功了。

你们知道这代表什么吗?

前段时间因为饺子导演的《哪吒》取得了40+亿的票房佳绩,于是互联网上就涌现出了一个名叫《五维记忆》的所谓非遗秀场的负责人来对《哪吒》发起“抄袭”警告。

又是铺陈剧本大纲,又是画面截图的证据对比,又是郑重其事的置办线下维权记者会等等,总而言之,《五维记忆》的相关负责人算是不让《哪吒》赔偿巨额款项就誓不罢休的态度呢。

当然,随后的事态走向如何,网友已经不再关心了,毕竟上述“证据”似乎压根就没一个能够站得住脚的,饶有着一种强行碰瓷的龌龊味道。

事情到来《大头儿子》身上也同样如此。就在9月1日的时候,央视动画便在自家的公众号上发布了这样一则通告---

“深圳法院终审判决,央视动画胜利,杭州大头儿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

按照上图的概述,在此次版权纠纷案上,央视动画最终确证了自己拥有对95版,13版,以及14版大电影的大头儿子人物形象的著作权,并获得了80万元的赔偿。

其实事情至此已经足够有趣了,恶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正义者头戴皇冠登上了胜利的宝座。

不过就当我细细琢磨案件的细节以及补充搜索了相关联的信息之后,我顿时发现真正耐人寻味的东西远远不止这些---

首先,正如前文提到的《五维记忆》那般,你碰瓷,那也得有一定的证据吧?

是的,本次侵权诉讼是央视动画发起的,但类比来说杭州大头儿子公司有什么底气去使用大头儿子的人物形象呢?

依据杭州公司的说辞,他们的“底气”来源于所谓的“原作者授权”,并于13年成立了公司,开启了将大头儿子动画形象对外进行商业授权的盈利行动。

那这位原作者究竟是谁呢?是指代“图书作者---郑春华”(1990年出版大头儿子童话读物,并在95年被改编动画),还是指代“动画版本的形象设计者”?(下文会解答)

但甭管怎样也好,依据央视动画在起诉过程中所列举的证据,动画形象设计者其实早在95年年初的时候就已经签署了“版权归属央视动画”的转让协议。

而至于郑春华的童话读物,较真来说也只能拥有商标权以及读物内容本身的著作权,至于人物形象来说,早期的外貌压根就和动画版本的形象存在云泥之别的---

或许也正因如此,所以央视动画方才能够获得侵权诉讼的最终胜利吧。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央视动画对于杭州大头儿子公司的侵权起诉已绝非是第一例了。

其实早在17年初的时候,央视动画就发起了对后者的起诉,并最终于18年年底的终审判决之上成功获得了28万元的赔偿,并确凿了《大头儿子》动画人物形象版权的归属。

但有意思的事情又来了:为什么同一家公司在1年前已经败诉了,却仍旧要坚持继续侵权生产和进行商业授权呢?

答案就在15年的那场“胜诉”之上---

彼时杭州大头儿子公司囿于看到央视动画于13年上线了重制版的《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于是毅然决然的将后者告上了杭州法庭。

此件诉讼案件一共持续了半年时间,经历了杭州一二审判决,而法院最终裁定央视动画侵犯了杭州公司的人物版权,并赔偿了120万的费用。

关于这件诉讼案件的关键证据,当属杭州公司提供的一位名叫“刘泽岱”设计师的形象授权文书---此人为公认的大头儿子动画人物形象的第一设计者,在94年的时候被委托设计了相关人物形象。

而案情胶着的地方在于:央视动画强调刘泽岱已经在95年的时候就将版权归属完全移交给了自己,但当时的诉讼并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疑似丢失)。而杭州公司却给出了刘泽岱12年授权其司的协议。

两两对比之下,央视动画败诉了。不过随后4年的两次诉讼,央视均凭借有力的证据,先后在北京和深圳获得了版权归属的认可。

所以说,这是一趟持续胶着了5年之久的知识产权案件,双方围绕《大头儿子》的人物形象版权争锋相对了十数场官司。

最终胜利落到了正义的一方,但毫无疑问也同时揭露了中国动漫人对于知识产权归属认定的一些粗心大意之举---在成名之前,大家都懒得去干,或者对所谓的协议根本不放在心上, 最后也就陷入到了如此囹圄的处况之中。

希望准备投身到内容创作的你们,能够以此为鉴,不要再重蹈前人的覆辙吧。